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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童年符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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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仁良的老婆因为受不了人前人后的指指点点,在一天夜里上吊自杀了,当时的追息门掌门施崇理也从此不知所踪,纪仁良与他儿子纪学义也因此事一道被逐出了师门,据说父子俩为了不被门人废掉修为,在大闹追息门一天一夜之后才得以脱身,从此以后,纪学义的精神就开始有点不正常,纪仁良一面要谋生,一面要攒钱给自己儿子看病,过得也挺不容易的,哎,好端端的一个家,父慈子孝的,就这么给毁了。”

我:“那吴龙呢?他与疯狗礼之间,有什么冤,有什么仇?”

小刀:“这我倒没听说过,吴龙是捕影人中的高手,出没向来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行内也很少流传有关于他的事情,至于他与疯狗礼之间,到底有什么瓜葛,那也只有他们俩知道了,不过我觉得啊,吴龙兴许是单纯为了钱那也不好说,毕竟萧楠枫为了找到疯狗礼,那可是向行内出了高价的,据我所知,这笔钱足够一个人潇洒过完自个儿的下半辈子了。”

凌妙然:“说到萧楠枫,他也是引虫师吗?怎么他也会想着通过你们来找人?”

小刀:“这个我可不清楚,一般说来,依照行规,我们是不允许接普通人的生意的,谁要是违反了这条规律,那是可是要被断指的哦,但也不知为何,萧楠枫的这个生意就这么不知不觉的传到了我们捕影人的耳朵里,大伙儿也没谁去考究过萧楠枫他到底是不是一个普通人,彼此还都默认了这单生意,也许是疯狗礼这人实在是太拉仇恨了,行内的人恨不得把他大卸八块,谁也不想看见他好过,而且找到他又有大把钱可以赚到手,你们说,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三人就这么在车上聊着聊着,时间随之也加快了流速,不知不觉当中,车子已开到了沙洲码头的入口前方。

通往沙洲码头的路位于一片旧城区,这里到处都是民国时期的旧骑楼,现如今像这样带有明显时代痕迹的南方古城总是很讨消费者的喜爱,不少小商贩闻到商机后纷纷聚集于此,做起了各种迎合消费者的餐饮买卖,由于路面变得越来越窄,再加上路旁游客和摊贩实在太多,我只好将车子停在了附近的一处马路边,带着小刀和凌妙然步行朝码头入口走去。

路边两侧陈旧斑驳的骑楼看着比我儿时记忆里的画面可老了很多,原来岁月并不是单纯只让人长出皱纹,只要它愿意,钢筋泥土塑造的楼宇也逃不过它的刻刀。我印象当中,路旁两侧的骑楼原本都是一些贩卖木质家具和布匹服装的商铺,可眼前所见,却都已经装修成了咖啡厅和大排档,唯一还在的,是道路末端那家书培训班,也不知现在的培训老师,还是不是当初那位姓黄的山羊胡子。

“怎么,你以前也在这儿学过书法?”

凌妙然问我道。

我:“嘿,这倒没有。”

走出骑楼街道之后,还要再走一小段路才能到达沙洲码头,由于码头已经不允许他人进入,所以那附近自然也就没什么人出没,长期无人行走,码头附近的小路上长满了高过成年人头顶的杂草,小路靠近码头的一侧则被相关单位拉起了一道长长的铁丝网围墙,我们三个顺着围墙一路走了十分钟,这才找到围墙上的铁门所在。看着铁门上的铜色大锁头,小刀见状便坚持要让他来开锁,我和凌妙然刚想为其把风,可一阵凉风朝我们吹拂而过后,我上前制止住了小刀,而刚想开锁的小刀此时也察觉到了什么,连忙把手中的回形针重新塞回进裤兜里。

我转身看向身后路边,并对着草丛说道:

“既然你们来都来了,干脆出来跟我们一块儿进去呗!”

我话说完之后,眼前野草依旧只是野草,清风在草丛当中扶摇而过,摆弄出细细的沙沙声,我们三人就这么瞅着小路对面的野草堆许久,静静地,不吱一声,好一阵过后,草丛里的动静开始变大,紧接着一胖一瘦两个身影先后钻出草丛,然后迅速走到了路边。

问心拍了拍他自个儿脑门儿,放声笑道:

“哎呀,真不愧是沈院长的亲儿子,这么快就发现了我俩,厉害厉害,后生可畏呀!”

我扭头看向站在我身旁一侧的小刀,并对其问道:

“其实我的真实身份,你也早就已经知晓了,对吧?”

小刀的眼神回避着我,脸上顿时闪过一抹尴尬的微表情,他什么也没说,但其实对我而言,现在的他,也什么都没必要再说。

我看向问心旁边的铜手郭,一手指着铁门上的锁头,对其说道:

“那就麻烦您来一展身手了。”

铜手郭面无表情的走到我身边,,他面对着铁门上的锁头,他用自己那只完好无伤的左手拿着锁头简单的打量了一下之后,又活动了一下之前被我弄骨折的右手,捆绑着上边的手指的布条已经换成了白色的医用绷带,铜手郭伸出自己右手的小拇指,一股黄铜色的内息从他的指甲缝里冒出,并迅速将他的小指包裹,铜手郭用力甩了甩他的右手,随着他手速的加快,附着在其小指上的铜色内息在他的甩动当中逐渐变成了一根立于他小指指尖的绣花铜针。铜手郭小心翼翼将自己右手小指上的铜针插入锁头的钥匙孔内,几秒过后,厚重的锁头在一阵简短的清脆声中被铜手郭成功打开。

我们五人刚从铁门走进码头,还没走多远,水家兄弟和纪氏父子也不再隐藏,他们以极快的步伐跟上了我们的脚步,众人互看了彼此一眼,大伙心领神会,啥也不用说,一块儿走吧。

由于常年没人在此往来,沙洲码头周围的环境反倒被保护得挺好,漫步在长满了野草的码头边,放眼望去,尽是无边的芦苇,已临近立冬,芦苇花正是旺盛之时,繁茂的芦花随着江风悠哉悠哉的飘荡着,从而泛起阵阵波涛,好似大江之上,又多了一条用天鹅绒编织而成的小河。

芦苇之下,隐约能看见江岸上黑黄杂糅的泥沙,这苍古的色调,恰好能与码头上那些摇摇欲坠的陈旧建筑柔和成最和谐的搭配。我们几人沿着码头岸边走了大概两百多米,定在我眼前的那点浓翠的绿色逐渐清晰,顺着前方再走几步,一棵苍茂的大树出现在了我们眼前。

大树枝繁叶茂,将其后方的一栋废弃宿舍楼给遮掩了大半,我指了指眼前的那棵树,对众人说道:

“那是棵青榄树,据说长在这儿已经有几百年了,现在看起来它还是老样子。”

青橄榄一般成熟于一年中的六七月份,尽管现在已经过了这棵树挂果的季节,但树下却散落着大量今年产的老果子。这些果子大都已经被太阳和江风带走了水分,看着又黑又小,成梭子形,我弯腰在地上捡起一颗,拿在鼻前闻了闻,嗯,是那股久违的清香味。

我将果子拿到凌妙然跟前,对她说道:

“现在正是玩儿这个最好的时候,小时候,我们就会在树下捡几颗品相好的,然后拿回家,放在锅里加水煮开,等果肉被沸水炖软之候,再用小刀将果肉一点一点剔掉,就能得到一颗漂亮的橄榄核,现在的人喜欢拿它来当手串把玩,但我们几个小毛孩子当时却更热衷于拿它当笔用,在核尖上沾点颜料就能在墙上、地上随便画,还能在树上刻字,那质量可比铅笔和圆珠笔都要结实。”

我的这些废话其实当下也只有凌妙然愿意听,其他的所有人此时早已被青榄树旁边的旧宿舍楼所吸引,也难怪,这栋三排四层的宿舍楼原本属于以前分管码头的一家航运枢纽单位的,现如今已经废弃多年,青砖墙上盘满了攀墙虎,绿色的门窗基本上没有一扇是完好无损的,小风一吹,楼上的门啊窗啊,立马就表演起了大合唱,而正是这栋随时可能坍塌的旧楼里,正逆着风,从楼里飘来一阵阵明显的人气儿,这股人气儿闻起来和麻将房里的几乎一致。

不用再多想别的,此时正在宿舍楼里藏着的,不会是其他人,定是那众人苦寻已久的那位,疯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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